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Day For the 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也被称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随着时代发展,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不可忽略的社会问题,更多的受害女性的态度从“不敢说”渐渐变为“走出来”。
这一纪念日确立的初衷是消除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庭暴力”一词显然包含了更丰富的含义。
当家暴的受害者不再只是妇女儿童等传统意义上的“弱者”,形式也不再只是普遍认知的身体虐待,而是包含了情感冷遇、言语辱骂等更多形式,更多人也被呼唤着关注定义背后的问题:怎样才是对待亲人的合适方式?怎样识别、帮助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怎样从整个社会的层面,减少家庭暴力,促进更和谐的交流和沟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五周年了。202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和中国女法官协会首次联合发布了人身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出多方联合治理、对家暴坚决说“不”的鲜明信号。《反家暴法》确立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意在为家暴受害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在遭遇家暴时,你可以这样做:
1、向公安报警:在紧急情况下,要立即拨打110报警,报警是反家暴的第一步。
2、向妇联、民政等组织求助:当遭受家庭暴力时,要勇敢的站出来,向妇联、民政等组织寻求帮助,拨打12338向妇联求助。
3、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受到家暴时或面临家暴时,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暴、骚扰、跟踪、接触等措施。
4、学会保存家暴的证据:家暴维权须注重举证,家事案件中有认定为家暴的比例并不高,一方面是确实不属于家暴,只是夫妻间争吵或轻微推搡;另一方面则可能存在家暴,却缺乏证据。
家庭暴力是世界范围内存在的、难以根除的社会问题,没有任何婚姻制度能够承诺给人幸福。面对家暴,不妥协,不沉默,请立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文字来源:腾讯新闻、人民网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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